部门概况
部门概况
     
    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部署,作为学校三全育人的一部分,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规划,确保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提升学校的经济效益。负责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为学校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支持,从而实现全面发展的目标。

    (3)负责推进落实学校所属企业改革及企业改制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协调指导学校所属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4)负责组织学校所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工作,审核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学校投资事项的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责。
    (5)负责学校经营性房产的规划、开发、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制订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日常监督和指导,负责出租出借房产的报备工作。
    (6)负责落实学校各级各类技术转移转化后新增经营性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等。
    (7)履行职能监督职责,做好本单位廉政建设工作。
    (8)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


    (1)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科(正科级)。负责落实学校企业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和规划,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现代化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能等。


    (2)经营性房产管理科(正科级)。负责学校经营性房产的规划、开发、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制订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日常监督和指导,完成出租出借房产的报备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