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按照国有资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房屋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位于翠华路14号楼一层房屋,位置及面积:见后附件 。
二、出租用途:办公、商铺、餐饮
三、租赁期限:三年
四、招租形式: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底价竞租
五、报名条件: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法定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携带资料:
1、独立法人的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
3、具有能足额缴纳一年房租的资金证明
七、其他:租赁底价、招租的规则、招租保证金及缴纳方式及定租等有关要求,详见该项目《招租文件》。
八、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报名及招租文件领取地点:长安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9-82334299 13609169360
联系人:荆老师
长安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01日
附件:
出租房屋位置 |
面积㎡ |
用途 |
14号楼一层北1 |
27.00 |
商铺 |
14号楼一层北2 |
43.20 |
商铺 |
14号楼一层北3 |
43.20 |
商铺 |
14号楼一层北4 |
31.18 |
商铺 |
14号楼一层北5 |
99.89 |
商铺 |
14号楼一层北6 |
22.00 |
商铺 |
14号楼一层北7 |
26.40 |
商铺 |
14号楼一层北8 |
26.40 |
商铺 |
14号楼一层北9 |
19.25 |
商铺 |
14号楼一层北10 |
33.79 |
商铺 |